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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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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指南


 

1.本院取消自费实体就诊卡,已开通电子健康卡,医保病人建议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2.没有社保卡的病人(即完全自费患者)请带上二代身份证。

 

3.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和电子健康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4.就诊挂号当日有效,隔日自动作废。若诊疗需要的检查检验项目不能当日完成,请在获取相关报告后再次挂号就诊。

 

5.门诊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挂号时间:上午7:15-11:45    下午1:30-4:45

 

    6.医院已开通多种途径分时段预约挂号,可提前14天预约专家或普通门诊号,预约不收取任何费用,预约方式见下表:

 

 

预约方式

网址/电话

服务时间

预约时限

电话预约

114(预约挂号平台)

24小时

 

本院各预约方式均提前14天(慢性病及出院患者诊间预约提前35天、社区预约提前20天),每天下午2:00放号。(微信公众号及自助机支持当天预约)

12580(预约挂号平台)

24小时

0575-88053700

(延安路门诊综合服务中心)

0575-88605555

(兰亭院区门诊综合服务中心)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网络预约

绍兴市预约诊疗平台

http://health.sxws.gov.cn

24小时

绍兴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现场预约

门诊综合服务中心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自助预约

医院各楼层自助服务区

24小时

 

诊间预约

门诊医生工作站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注:

1.预约采用实名制,需要您提供姓名、有效身份证号(门诊病历号)、有效手机号等信息。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就诊者,请及时按原预约途径进行退号操作, 当天请于就诊时间段前拨打88053700取消。

 

 

 

    预约成功者请于就诊当日按预约就诊时间段提前15分钟至各楼层自助机或大厅挂号窗口取号候诊。实际就诊时间以当天排队呼叫系统显示为准。

超过预约就诊时间段半小时将不能提取预约就诊号(取号最迟时间:上午11:45,下午16:45),过点系统将不能提取预约就诊号,并按爽约处理 ,超过三次爽约列入黑名单,暂停预约资格三个月,三个月后自动恢复预约资格。爽约者在违约期内要求开通预约资格者,需由患者本人至门诊综合服务中心,申请解除违约记录。

 

7.自助机已具备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身份证、永居证的支付结算等自助服务功能。您可在就诊后通过诊间、自助机或收费窗口,用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支付宝、微信、现金或银联卡等多种方式进行结算,医保卡内有个人账户的费用直接由医保账户结算,自费部分由支付宝、微信、现金或银联卡账户支出,结算后直接可以检查、治疗或取药,避免多次往返于收费窗口排队等候。

 

8.医院在门诊和病区各楼层均安装有自助机,使用时请您仔细阅读操作流程和操作须知,也可请服务专员或志愿者指导。各自助机支持建档、预约挂号、门诊结算、自助开单、信息查询、满意度调查、检查检验报告单打印等。病区自助机还可以查询住院一日清单、住院预交金充值和住院结算等。

 

9.其他:

(1)一卡通实施后您的就诊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和用药情况在全市医疗机构可以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2)如需院外配药,请用电子医保凭证或医保卡到医生处开好处方并上传后至相应药店配药。儿科、急诊、麻醉、精神类药品不能外配。

(3)离休人员凭离休证和离休干部医保卡,挂号费用全免(外请专家及名中医除外);本市70周岁以上老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照收;不同优抚对象按政策给与相应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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