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是调整,又一波的生育高峰即将来临,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希望能生一个健康的宝宝,对于从事产科超科的我们来讲,这是机遇,又是挑战。所谓机遇,那是我们有更多的机会接触胎儿产前超声诊断,而这正是超声诊断临床经验的来源。所谓挑战,更多源于目前超声诊断技术的不完善及产前检查的复查性,但更重要的还是目前广大孕妇乃至医务工作人员对产前超声诊断的理解不全甚至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下面我就来简单梳理一下目前产前超声诊断的规范,及目前我院产前超声诊断开展的情况。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2012年颁布的产前超声检查指南,对产前的超声进行了分类,具体如下:
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妊娠18~24周时超声应当检查出的致命胎儿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
系统性产前超声检查(Ⅲ):包括早中孕11~14孕周及18-24孕周进行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
针对性检查(Ⅳ)。要明确指出产科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胎儿畸形。
我院开展的是哪一类的检查?
按照医院等级及超声科技术水平,目前我院开展的是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内容:确定宫内孕、诊断多胎妊娠、评估孕周、排除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葡萄胎、胎停育)、排除其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等。
2、检查方法:经腹部超声检查;腔内超声检查
3、检查项目:
胎囊(大小、形状、位置)
胎芽(头臀长、胎心搏动)
子宫、双附件
(二) 中、晚期妊娠常规产前超声检查
1、检查内容:胎儿生长参数、羊水、胎盘、确定妊娠数、胎位。
2、检查项目:测量胎儿生长参数(双顶径、头围、股骨长、腹围);评估胎儿孕龄和体重;观察胎位、脊柱排列、胎心快慢、胎盘位置、羊水量。
3、说明:在实施中、晚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中,可能发现无脑儿等畸形,超声报告要作具体说明,并转致授权产前诊断的医疗单位确诊。
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及针对性检查哪里可以检查?
上述产前超声检查可至省或市产前诊断中心进行检查,如绍兴市妇保医院,浙江省妇保医院。
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在时间、仪器和人员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胎儿系统产前超声筛查)
1、检查内容:包括常规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还应增加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观察。
2、早中孕11~14孕周检查项目:
胎儿头颅和颅内结构、面部(眼眶、鼻骨)、颈部(颈项部皱褶厚度)、四腔心、胃、膀胱、腹壁和脐带附着处、脊柱、四肢。